8月5日,面对网络上关于“周杰伦私生子”以及狗仔队喊话“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等传闻,周杰伦官方歌迷会官方微博发布声明予以回应。声明指出:“如今网络造谣的成本实在过低。那些天花乱坠的爆料并不等于事实。许多流言一旦对照公开的时间线、工商及司法记录,便不攻自破。此外,造谣者往往十分狡猾,言语模棱两可,致使被爆料者难以截取确凿证据。”
截至发稿,周杰伦本人尚未在相关社交平台对此事作出回应。若此事最终被定性为造谣,根据此前娱乐法律师李振武在谈及名誉权案件时的观点,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其名誉权与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在公共场合散布未经证实的贬损性言论,已逾越言论自由边界,进入法律规制范畴。《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侮辱、诽谤侵害名誉权,传播谣言或进行嘲讽均属侵权行为。若造谣信息点击、浏览次数超过5000次,或转发量超500次,即达到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造谣者需承担全部刑事及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