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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防科工局原副局长张建华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数罪并罚,一审获刑十年罚金三百八十万

来源:快线潮资讯
国家国防科工局原副局长张建华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数罪并罚,一审获刑十年罚金三百八十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近日迎来一审宣判。2026年8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张建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罚金总计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此外,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现场照片(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经查,从2008年到2025年期间,张建华身兼多职,包括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主任、财务与审计司司长、总工程师以及党组成员、副局长等。他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条件,在行政审批、投资入股等环节为相关人员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338万余元。退休之后,即2021年至2025年,张建华仍不收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再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70万元。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建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考虑到其在犯罪过程中存在未遂情节,且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同时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4月16日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建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张建华在最后陈述环节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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