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证监会连同属地派出机构集中公布了多份针对投行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多家券商的执业质量及内控缺陷展开问责。此次被点名的六家机构包括广发证券、红塔证券、世纪证券、甬兴证券、国融证券以及国元证券。监管部门依据违规情节轻重,分别下达了出具警示函与责令改正两类处罚。
其中,广发证券、红塔证券和世纪证券收到警示函,问题主要集中在投行内控管理与执业规范方面。广发证券暴露出质控部门独立性欠缺、项目收费不规范等核心短板。红塔证券则因质控现场核查流于形式、保荐工作报告信披不充分、工作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疏漏受罚。世纪证券不仅质控与内核等核心风控环节存在漏洞,还涉及薪酬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相比之下,甬兴证券、国融证券和国元证券面临的监管力度更为严厉,直接被责令改正。此外,甬兴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金勇熊、国元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李洲峰、国融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柳萌也被出具警示函,认定三人在各自公司的投行业务违规行为中负有管理失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