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王珏
幼儿间的推搡、争抢或小摩擦,本是低龄儿童社交成长的必修课。若家长一时情绪上头,冲动之下对陌生幼童动手,那在情理、规则乃至法律层面,都已严重越界。
据媒体报道,上海一家绘本馆早教课堂内,一名3岁半幼童仅因与同伴无意识打闹,便遭另一位学生家长擅自闯入并两次击打头部。孩子当场受惊崩溃大哭;其奶奶上前理论,反被对方厉声呵斥。
涉事家长的行为,本质是失控情绪压倒了基本教养。他们只容不得自家孩子吃亏,却全然无视他人幼童的人身安全及长辈的情绪健康。
事发后,施暴者虽主动道歉、赠送绘本并补偿2000元,看似展现和解诚意,却未触及事件核心——这并非普通邻里纠纷,而是成年人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属法定从重情节。即便未构成轻伤,施暴者也难逃拘留、罚款;若后续鉴定出身心损伤,更需承担完整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家长拒绝和解、坚持司法追责,绝非锱铢必较,而是在守住两层底线:一是让孩子明白,面对无端暴力无需妥协,法律会保护弱者;二是向所有“暴力护犊”的家长释放信号:伤害孩童的过错,别指望用金钱一笔勾销。
当下,“极端护犊”乱象愈发常见,这类家长看似维护子女,实则给孩子做了极坏示范。遇事不沟通,只用暴力解决。长此以往,孩子易模仿父母的暴躁处事方式,难以学会包容、协商与换位思考,扭曲的逻辑将伴随成长。真正的家庭教育,从来不是替孩子扫清所有委屈障碍,而是教会他们如何温和化解冲突、尊重他人,以理性代替戾气。
孩童打闹本是成长小事,成人施暴却是原则大事。每个孩子都该被温柔以待,任何成年人都无权向幼童挥拳。施暴者必须为冲动付出法律代价。这一点,值得所有人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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