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携手公安、市场监管等机构,向社会公布近期侦破的6起旅游领域违法案件,以此强化行业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此举措旨在整治导游违规行为、强制消费及无证经营等乱象。
近几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定决心整治旅游市场问题,以“零容忍”姿态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游客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全省各级文旅部门持续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对旅游领域内的违法经营行为迅速打击、从严处理,坚决打破行业灰色利益链条。此次公布的6起案件,涉及伪造资质、平台内幕操作、强迫交易、不当言论等违法类型,既显现出部分从业者法纪观念薄弱、心存侥幸的问题,也反映了监管部门全链条打击旅游违法的决心。具体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李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非法经营案
李某作为云南傣泰国际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以父母名义注册云南夏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江南旅行社有限公司并实际掌控。李某在运营上述3家企业期间,未获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次伪造许可证并上传至某平台,欺骗平台审核,违规开设线上店铺,经营包车游、多日游等旅游产品。2025年10月,李某在处理平台投诉时再次使用伪造许可证被查获。景洪市文旅局依法将案情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2月25日,李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景洪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6年2月13日,李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将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姚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姚某原为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负责云南、贵州两省旅行社平台入驻审批管理工作。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姚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索要钱财,共计25.1万元,并向相关人员泄露公司内部保密资料,帮助不具备资质的旅行社通过平台审核。案发后,姚某家属全额退缴赃款。2025年底,官渡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三、松某某强迫交易案
导游松某某在云南美源国际旅行社委派的服务期间,多次以威胁、恐吓手段强迫游客消费。此前,松某某因无证执业、强迫交易问题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不改正。鉴于其违法情节恶劣,大理市文旅局启动行刑衔接程序,于2026年3月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6月,松某某被依法吊销导游证,目前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四、金某某发表不当言论案
2026年3月,导游金某某在楚雄至大理的旅游大巴上推销翡翠时,公开发表损害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大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罚款八百元的处罚。同年6月,大理州文旅局依法吊销金某某导游证,对委派其承接业务的云南弗远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五、张某无证持假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3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张某使用伪造的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实其资质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旅局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六、胡某某无证持假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5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胡某某受他人委托,使用伪造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核实资质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旅局依法对胡某某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的案件均为近年旅游市场整治中的典型违法案例,相关违法人员已依法受到严惩,既给旅游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也向社会传递出“旅游市场乱象必查、违法违规行为必究”的明确信号。下一步,云南全省将继续深化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畅通游客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良好形象,守护广大游客的出行安全感与满意度。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编 李文明
审核 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