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显示,法院驳回了宗馥莉的申请,同时判令她需支付25万美元作为诉讼费。
此前,宗馥莉因资产纠纷在香港被起诉。提起诉讼的三人是宗继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继盛(Jerry Zong)。他们主张作为宗庆后的子女,应当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或信托受益权,要求返还信托资金。
这一案件于2025年8月有了初步的聆讯结果。根据裁决,宗馥莉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未有结果前,不得擅自从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与此同时,宗馥莉需要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流向以及详细的收支账目。如果在2024年2月2日之后,账户内的资产转移到第三方,被告也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据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账户净资产约为18亿美元。
接着,被告于2025年8月15日申请上诉许可,原告于2025年9月1日提交了反对书面陈词,被告又于2025年9月8日提交了答辩书。同年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官网公布了另一份文件,显示法院驳回了宗馥莉一方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不过,判决书中也提到了“暂时搁置披露令”的信息。此前,香港高院要求被告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以保证保全令的有效性,但这并不影响杭州法院对案件实质内容的审理。上述判决书表明,宗馥莉一方寻求暂时搁置披露令,等待他们向上诉法院重新申请上诉许可。在审阅了原告、被告双方的陈词后,香港高院法官决定批准暂时搁置披露令。这一决定透露出两个重要信息:作为被告,宗馥莉方将继续申请上诉;但在这一期间,宗馥莉可以暂时不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
香港高院最新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宗馥莉一方的上诉许可申请再次被驳回。判词中指出,宗馥莉一方认为原审法官未要求原告证明涉案资产存在实质耗损风险,且涉案命令实质上属于资产冻结令。但上诉庭不认为该命令属于资产冻结令,也不认同原告必须证明存在实质耗损风险才能下达相关命令。是否需要通过该命令保障当事人权益,是原审法官结合案件现有事实作出的判断,宗馥莉一方没有足够理由推翻这一标准。
这一裁决意味着,该案仍维持原判,即禁止宗馥莉从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此外,宗馥莉仍需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静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