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爆料称,在深圳的甘坑古镇景区,可以通过扫码的形式为自己的游览过程制作专属视频。网络流传的截图为证。
景区方面补充说明,若想制作出满意游览视频,游客需特意走一遍监控覆盖的区域。倘若游客无意制作视频,则可以随意游览。
对于网友的反映情况,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暂时未收到相关的投诉记录。
对此问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发表看法,认为景区此举涉嫌侵犯游客的肖像权、隐私权以及个人电子信息权益。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人脸信息属于敏感类别,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是基于必要性且保障严密的前提下才能处理;景区在获取游客人脸信息前,应当事先征得游客本人的许可。民法典明文规定,隐私包含自然人的私密活动与行踪情况不被他人知晓;同时自然人拥有肖像权,未经本人许可,不可擅自制作、使用或公布其肖像。景区在未获游客同意的情形下,记录并收集游客的行踪及人脸信息,已经触犯了游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付建进一步强调,景区必须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将系统内所有游客的人脸信息及游览视频删除,并向受影响的游客进行诚恳的歉意道歉。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主管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可以进行责令改正、发出警告、追回违法所得的处理;还可以责令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暂停服务或全面停止服务;若拒不改正,将处以最高一百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到十万元的罚款。
信息源自潇湘晨报(记者 朱天翔)
编辑:戚浩然 校对:吴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