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7月21日电 题: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为何能延续七百年?——对话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陈立健
中新社记者 邢一 赵朗
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已经走过了七百多年历程。它为何会引入金瓶掣签?这一制度又是如何一步步成型并走向规范化管理的?带着这些问题,中新社“东西问”栏目专访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所研究员陈立健。
以下是访谈主要内容。
中新社记者:藏传佛教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究竟是怎么来的?
陈立健:活佛转世制度最早出现在藏传佛教的噶玛噶举派。第一个确认下来的转世灵童叫攘迥多吉,他被看作噶举派分支噶玛噶举领袖噶玛拔希的转世。从这一制度建立,直到三世达赖喇嘛去世,前后二百多年间,转世活佛已经成了僧俗两界普遍接受的宗教现象。
这种制度是藏传佛教独有的一套宗教领袖或精英的传承办法,有一整套非常严格且周密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比如寻访灵童、认定、坐床等环节。历朝历代中央政府对于有影响力的大活佛,都采用金瓶掣签并报请中央批准继任,这已经成了历史定制。活佛转世制度由此慢慢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轨道。
在世界其他地区,不但佛教以外的宗教没有这种传承方式,就连佛教其他流派——哪怕是跟藏传佛教同属大乘佛教、历史上也有不少交往的汉传佛教、朝鲜佛教、日本佛教——都没有发展出类似的宗教领袖继承制度。
2024年6月30日,西藏佛学院举办2024届毕业典礼暨学衔授予仪式上少年活佛们在学习成果展示上辩经。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贡嘎来松 摄
中新社记者:历史上藏传佛教都用过哪些传承模式?
陈立健:藏传佛教前后采用过的领袖继承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师徒传承、家族传承和活佛转世。
师徒传承在各个教派中最早出现,至今也还存在,并在不少方面继续发挥作用。但到了藏传佛教后弘期,由于教派与地方贵族首领关系紧密,除了师徒传承之外,萨迦派、帕竹噶举等曾经掌握西藏地方政治权力的教派,搞起了宗教首领的家族传承制——就是说,教派领袖必须出自某个指定的贵族家族,男性成员在寺院学佛、担任僧职,被有意识地培养成同时掌管宗教和世俗权力的政教合一领袖。这样一来,在一个固定的家族内部,就形成了政教首领父子相传、伯父传给侄子、或者叔父传给侄子的局面。
从公元七世纪到十三世纪,藏传佛教只有师徒传承和家族传承这两种方式。直到十三世纪末,这两种方式暴露出一些不足,不能完全适应西藏宗教和社会的发展需求,于是作为一种替代方案,活佛转世这种领袖继承方式应运而生。
活佛转世制度的好处在于,它能帮教派和寺院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领袖世系。这样一来,即便上一任领袖离世,他的弟子和随从仍然能团结在一起(就算内部有一些争权夺利的事,也不至于公开翻脸),大家一起为寻找、认定和培养下一任活佛出力。另外,通过转世传承,教派或寺院的新的领袖可以出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家庭,甚至不同的民族,这也有利于教派的领导层跟社会各派政治势力搭上关系、协调利益。
图为2024年2月28日,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藏传佛教学经僧人考核晋升格西拉让巴学位立宗答辩仪式现场。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贡嘎来松 摄
中新社记者: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里,为什么会出现金瓶掣签?
陈立健:金瓶掣签制度始于1793年。乾隆皇帝为了堵住大活佛转世过程中族属转袭的漏洞,防止最后认定环节有人造假,特意制定了一项管理制度,并由清政府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做了明文规定。这套办法把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中的一些传统做法,跟明清两朝选官用的签选办法结合了起来,强化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辖权威,也形成了对活佛转世关键步骤的章程化管理,充分表明了中央政府在活佛转世事务上的绝对行政权和宗教重大事项管理权。
1791年廓尔喀军队入侵,这件事让活佛转世与家族亲戚牵连、以及降神决疑等做法的弊病暴露得更明显,乾隆皇帝因此更感到急需加强对活佛转世的管理。清军反击廓尔喀获胜后,正好给了清政府整顿西藏政务、完善管理章程的机会,这一事件也成了清朝在活佛转世中推行金瓶掣签的直接推动力。
清政府一共颁发了两个金瓶:一个放在拉萨大昭寺,用于认定西藏地区的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的转世灵童;另一个放在北京雍和宫,用于确认蒙古各部以及甘青藏族地区大活佛的转世灵童。凡是在理藩院注册的藏传佛教蒙藏大活佛,都必须把寻找到的好几个“灵童”的名字,用满文、汉文、藏文三种文字写在牙签牌上,放进金瓶里,然后聚集高僧诵经祈祷,再由中央政府派人监督,指定人员在公众面前抽签掣定。经过金瓶掣签认定的转世灵童,要立刻上报中央政府,获得批准后,选个吉日举行坐床典礼,这样才算完成活佛转世的全部程序。
1792年9月,皇帝派御前侍卫惠纶、乾清门侍卫阿尔塔锡第,把特制的金瓶送到了拉萨,并且明确下令:为了杜绝活佛转世过程中的种种弊病,废除原来全靠垂仲(降神人)指认的办法,改由中央政府主导的金瓶掣签制度。
从1793年金瓶掣签制度确立以来的一百多年里,光是在拉萨就举行了70多次金瓶掣签,平均每三年两次。所以,这一制度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中影响非常深远,成了一条历史定制,被藏传佛教界的僧俗信众广泛重视和遵守。到现在,遇到重要的活佛转世认定问题时,它仍然发挥着重大作用。
图为2025年6月,大昭寺外景。中新社记者 赵朗 摄
中新社记者:为什么说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逐渐实现了制度化?
陈立健:1936年2月,民国政府的蒙藏委员会制定并报行政院批准,发布了《喇嘛转世办法》。这是中央政府头一次针对活佛转世管理出台专门的法规,历史意义不小。这个办法延续了清中央政府对有影响力的大活佛转世管理的精神,沿袭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里的金瓶掣签制度,以及清代《理藩院则例》里有关活佛转世的规定。它强调,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等大活佛圆寂后,必须由当地最高行政机关向蒙藏委员会备案;转世灵童的备选“灵异儿童”至少要有两人以上,通过金瓶掣签确认;中央还会特派大员去主持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的坐床典礼。
按照《喇嘛转世办法》等法规,民国中央政府先后实施了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免予掣签以及准予其坐床继任为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批准权;同时也同样履行了九世班禅圆寂后,其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免予掣签、准予其坐床继任为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批准权。
1995年,国务院批准了严格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寻访、并经金瓶掣签认定的第十一世班禅坐床继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位由国务院批准、通过金瓶掣签认定的大活佛。
2007年7月,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当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个办法充分尊重藏传佛教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意义。自该办法颁布以来,第一位以金瓶掣签方式确定的大活佛转世,是2010年7月4日认定的第六世德珠活佛。(完)
受访者简介:
陈立建。受访者供图
陈立健,现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三级研究员。他曾在甘肃省藏学研究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藏学》编辑部、中国藏学出版社以及宗教研究所工作。参与编写了《藏族大辞典》《西藏历史文化大辞典》《广说佛教语大辞典》等工具书,还参与完成了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西藏通史》《活佛转世及其历史定制》,以及华东师大沈剑英主编的《近代中外因明研究学术史》等。另外,他主持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课题《藏传佛教史·民国卷》《汉藏佛教文化交流研究》《藏传佛教中国化研究》。此外,陈立健还受聘为陕西师范大学宗教研究中心和西藏社会主义学院的特聘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