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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来源:搜狐新闻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上接A9版)

(2)以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得出每股净资产,为5.06倍;

(3)以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计算得出每股净资产,为4.78倍。

发行价格一经确定,发行人上市时市值(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为5,791.88亿元,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617.99亿元,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这些信息均满足招股意向书中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2.1.2条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具体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筛选

依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有效报价判定方法,申报价格在8.66元/股或以上的配售对象,符合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事先公告的条件,同时未被剔除的高价配售对象即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初步询价阶段,有9家投资者管理的60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8.66元/股,相应的拟申购量为472,57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的“低价剔除”备注部分。

由此可见,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是285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达10,907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23,822,210万股,大约是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62.85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需且只能按照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核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投资者须按联席主承销商要求提供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若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能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对比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的行业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至2026年7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6.3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详情如下:

数据来源:iFind,Bloomberg,数据统计截止于2026年7月13日(T-3日);

注1:市盈率及市净率的数值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些许差异;

注2:2025年扣非前/后EPS=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汇率基于2026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及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1新台币=0.211人民币,1美元=6.7972人民币,1人民币=221.25韩元;

注4:美光的财务报告按财年披露,已调整为自然年进行对齐。

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08.92倍,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面行使,发行后市盈率将为313.56倍,该值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发布的行业平均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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